113年最新消息 請留意網站公告
一般 檢送本縣美術比賽網站報名操作步驟1份,請各校參酌使用,請查照。
重要 檢送「113花蓮縣縣賽實施要點」及「113書法類決賽花蓮縣現場書寫簡章」
一、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比賽為鼓勵創作參賽,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
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三、本縣轄內各級學校自行辦理校內競賽,遴選優勝者(作品)代
表學校參加本縣縣賽。參賽作品未列成績者,應於期限內辦理作
品退件,逾期作品將由承辦單位自行處置。
四、各校參賽者員一律經由學校統一於網路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s://art.hlc.edu.tw),報名時間自113年9月16日(星期一 )8時
起至113年9月26日(星期四)16時30分止。
五、線上報名完成後,請列印作品清冊、報名表、各校送件數量
表紙本,併同學生參賽作品等,於113年9月24日(星期二)至112
年9月26日(星期四),上班時間8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6時30
分止指派專人親自送達或郵寄送達中原國小(970花蓮縣花蓮市中
原路531號);為使比賽公正,學校逾時送件或送件資料不完整,
恕不予評審。
六、花蓮縣縣賽書法類各組取得決賽權代表權者,由承辦單位以
下列方式通知取得決賽代表權之學生參加113年10月12日(星期
六)上午10時於中原國小(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原路531號)舉行之
現場書寫:
(一)由承辦單位電話通知各得獎學校,請學校轉知獲選學生。
(二)承辦單位完成前項作業,即視為參賽通知已送達參賽者,
參賽者及其關係人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提出申訴。
(三)未取得決賽代表權者,恕不另行通知。
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花蓮縣縣賽實施要點.pdf
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現場書寫(簡章).pdf
重要 檢送「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6月13日藝視字第1130001761號函辦理。
二、113學年度如試辦部分類組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及簡章,擇期
另行公告。
三、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
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
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本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
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下載。
113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