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花蓮縣客語朗讀比賽實施計畫 花蓮縣客家才藝競賽
壹、緣起
語言是族群文化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蘊含著先人的智慧與文化精隨,且具有文化薪傳之功能。語言亦是人與人之間溝通的重要橋梁,是建立人際間深刻情感最直接的媒介。
在現今臺灣多元族群與文化的社會結構中,客家語言及文化相較於其他族群是不具顯性的,為因應社會的迅速變遷,適應語言多變的情境,對於客家人而言,客語的使用與傳承便顯得格外重要,因為,語言是文化的載體,沒有了語言,就沒有了文化,沒有了客語也就沒有了客家族群,更遑論客家文化了。透過客語的使用與傳承,可增進不同年齡層之人對於客家傳統文化的了解,進而喜歡、接納、融合成自我的一部份,同時亦可重拾客家族群的尊嚴及自信心,以身為客家人或客語使用者為榮。是以,為鼓勵本縣民眾學習客語之興趣、弘揚客家文化,特舉辦本比賽,期能透過客語之傳誦,擴大客語使用人口的質與量。
貳、目標
一、 深化客語於社會生活之使用層面及範圍,落實及檢視客語推廣之教育成效,裨益客家語言及文化之傳承與延展。
二、 增加客籍後生晚輩對母語之接觸與認識,並充份瞭解與發掘客語音辭語調之美及其所具有精采豐盈之文化底蘊與其與族群休戚相關之歷史價值。讓客家子裔習慣、喜愛、甚或堅持用客語來作意思表達與與人交談溝通,使客語充份融入或應用於平日生活上,如此方能有效遏止客家語族之快速流失與族群之日漸式微,並使客語綿延流傳,客族萬代不絕。
三、 使用客語方能表達出許許多多客家民俗文化中所蘊含之精髓,亦可以之展現客家文化之創意,進而使客家文化與時俱進、日新又新,成為新客人的文化,不為新時代所淘汰。
四、 提醒客家子弟謹記或領悟「寧賣祖宗田,莫忘祖宗言;寧賣祖宗坑,莫忘祖宗聲」之格言及其所蘊含之道理。亦即使之瞭解到客家人講客家話,乃是最基本之族群認同行為及文化表現;沒有了客家語言就沒有了客家文化。
五、 本比賽以《客語唐詩教材》(客家委員會出版)、《百年詩選》(葉日松著)、《花蓮縣客家語教學手冊》(花蓮縣政府出版)及《花蓮縣客語補充教材》(花蓮縣政府出版)作為朗讀的題材,讓後生學子從詩歌的朗讀中體會客家語言的韻味及客家前人開山耕田打拼的辛勞勤奮。
參、辦理單位 :
一、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
二、 委辦單位: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民小學
肆、比賽時間及地點:
一、 比賽時間:109年10月31日(星期六)
二、 比賽地點: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民小學(地址:花蓮縣吉安鄉稻香村稻香路99號)。
伍、參賽資格與組別:
一、 參賽資格:
(一) 凡對客語朗讀有興趣之幼兒園、國小、國高中及大專以上之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二) 前揭社會人士不包括客語薪傳師及學校客語教師。
(三) 每人限參加一組。
二、 比賽組別:共八組,總參賽人數450人。每一比賽組別保留15人,超出450人者依報名順序錄取。
(一) 幼兒園組
(二) 國小低年級組
(三) 國小中年級組
(四) 國小高年級組
(五) 國中組
(六) 高中組
(七) 社會組:大專以上及社會人士,但不含客語薪傳師及學校客語教師。
(八) 團體組:每隊2-3人以內皆可組隊,亦可跨校參加,但每位參賽者僅能參加1隊。在指定篇目內採創意(如二部合音、對話…)朗讀方式。歡迎家庭、夫妻及朋友組隊參加。
陸、報名事項:
一、 報名時間:109年10月5日(星期一)中午12:00至10月19日(星期一)中午12:00止。
二、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s://art.hlc.edu.tw/hakka/
※報名人數有總量限制,敬請提早報名。
三、 報名窗口以學校為主,除社會組、團體組外,其餘參賽者均透過學校管道統一報名。
四、 洽詢電話:
(一) 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楊小姐,03-8527843#132
(二) 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民小學/黃主任,03-8524663#500
柒、注意事項:
一、 配合防疫工作,進入比賽校園請配合量體溫及實名制登記,有發燒者不得進入。若未能保持社交安全距離,建議全程配戴口罩。
二、 參賽者、指導老師及帶隊老師(或客語薪傳師)於比賽當日報到時領取餐盒1份。
三、 比賽結束後隨即舉行頒獎典禮。
四、 如遇天災或其他之因素停止上班上課,導致本比賽須延期辦理或比賽場地、時間等有異動之必要,將另行通知。
捌、比賽程序:
一、賽程排定:
項目 | 起訖時間 | 進行比賽組別 | 備 註 |
1 | 08:40~08:50 | 報到 |
1.比賽規劃四個比賽場地(A、B、C、D)分組進行,評審委員共12名。 2.時程表若有變動或延誤,以比賽當日實際公告為準。 3. 本賽程表為暫定:主辦單位將視報名人數、場地狀況調整賽程表及比賽程序。 |
2 | 09:00~09:50 | 第一場賽程 | |
3 | 09:50~10:00 | 休息 | |
4 | 10:00~10:50 | 第二場賽程 | |
5 | 10:50~11:00 | 休息 | |
6 | 11:00~11:50 | 第三場賽程 | |
7 | 12:00~13:00 | 午餐 | |
8 | 13:00~13:50 | 第四場賽程 | |
9 | 13:50~14:00 | 休息 | |
10 | 14:00~14:50 | 第五場賽程 | |
11 | 14:50~15:00 | 休息 | |
12 | 15:00~16:50 | 第六場賽程 |
二、抽籤、參賽名單與參賽報到:
(一) 抽籤與籤號公告:各項組別參賽人員籤號由主辦單位會同委辦單位於109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時假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民小學會議室進行分區電腦抽籤。抽籤結果將公告於比賽官網( https://art.hlc.edu.tw/hakka/)。
(二) 報到:
1. 報到時,參賽員需攜帶身份證、健保卡或在學證明查驗身份,並繳交同意書(如附件)。
2. 報到時間與抽籤結果一同公布於比賽官網(https://art.hlc.edu.tw/hakka/)。
3. 所有參賽者請依報到時間完成報到,俾進行出賽入座及其他事宜。
4. 比賽開始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三、 比賽內容規範:
(一) 朗讀內容:篇目如附件
1. 指定篇目:1篇,必讀且先讀。朗讀2遍。
2. 自選篇目:2篇自選1篇,接續指定篇目朗讀。幼兒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及國小中年級組朗讀2遍,其餘各組朗讀1遍。
(二) 比賽時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全新朗讀稿,稿件如附件樣式,不可使用自行攜帶之稿件。
(三) 朗讀時間:
1. 幼兒園組及國小組:
參賽者全程朗讀時間以3分鐘為限,2分鐘按一次鈴,3分鐘時間到按二次鈴,參賽者必須停止朗讀下台。
2. 國中組及高中組:
參賽者全程朗讀時間以4分鐘為限,3分鐘按一次鈴,4分鐘時間到按二次鈴,參賽者必須停止朗讀下台。
3. 社會組及團體組:
參賽者全程朗讀時間以5分鐘為限,4分鐘按一次鈴,5分鐘時間到按二次鈴,參賽者必須停止朗讀下台。
(四) 本次比賽不提供篇目錄音檔。
四、 出賽順序:
(一) 參賽者應工作人員或司儀之唱名(抽籤序號)上台朗讀。
(二) 參賽者朗讀前應報「出賽序號」及「朗讀篇目」,不得說出自己之姓名。
(三) 若有未依規定朗讀篇目者,以零分計算。
玖、評審事項:
一、 本次比賽分四個場地同時進行比賽,由主辦單位遴聘具客語學養或專長之專家學者擔任本次比賽之評審委員,每一場地由三位評審委員負責評分,其中一人為主任評審委員(即「裁判長」)。
二、 朗讀評分標準:
1. 語音(發音及聲調):佔50%。
2. 氣勢(句讀、語調、文氣):佔40%。
3. 儀態(儀容、態度、表情):佔10%。
三、 各組比賽成績之計算,一律採用各出席評審委員評定之總平均分數計列,若遇同分者,得由出席評審委員當場議決定其名次。
壹拾、獎勵事項:
一、 個人組:
1. 第一名(各組錄取1名):獎狀乙面、商品禮券1,000元。
2. 第二名(各組錄取2名):獎狀乙面、商品禮券800元。
3. 第三名(各組錄取3名):獎狀乙面、商品禮券500元。
4. 佳作(各組錄取5名):獎狀乙面、商品禮券300元。
5. 評審得依參賽人數及參賽者表現情形增減各組得獎名額。
二、 團體組:
1. 第一名(各組錄取1名):獎狀乙面、商品禮券2,400元。
2. 第二名(各組錄取2名):獎狀乙面、商品禮券1,800元。
3. 第三名(各組錄取3名):獎狀乙面、商品禮券1,200元。
4. 佳作(各組錄取5名):獎狀乙面、商品禮券600元。
5. 評審得依參賽人數及參賽者表現情形增減各組得獎名額。
壹拾壹、 篇目解說及朗讀衝刺班指導
一、 篇目解說班:
(一) 對象:參賽員及指導老師
(二) 時間:109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9:30-10:30
(三) 地點: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民小學【崇她館】
二、 朗讀衝刺班:請指導老師依各組別指導朗讀
(一) 對象:參賽員
(二) 時間:109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10:30-11:30
(三) 地點: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民小學【崇她館】
壹拾貳、 預期效益:
一、 藉此一賽事之辦理,將分居於各地之客籍人士齊聚一堂,共同交換及切磋對客家文化傳承之經驗與學能,增進情感交流,強化客家族群意識。
二、 以寓教於樂及循序漸進之方式,傳承與發揚客家文化,其效果自當彰顯與永續。並從精粹及優良之文化面切入,以帶動客家文化之全面振興。
三、 以最具客家族群文化之元素-「客家話」,作為客家文化推廣與族群孳衍之要項,洵有事半功倍之效與立竿見影之功。
四、 使參與比賽者重新認識與珍惜客家傳統文化之美,為地方客家族群文化注入一股元氣及力道,並擴而充之使其更具多元化、可看性與價值性。
五、 讓到場參加活動之約近百名客家子弟及他籍人士感受濡染到客家文化之博大淳厚、精深優美;並期之有後續感染與傳播作用,使客家文化之傳承發生點、線、面之擴展效果。
壹拾參、交通補助
一、 補助對象為吉安鄉以外之參賽者、指導老師及帶隊老師(或客語薪傳師)皆可申請,請依報名單位為出發鄉鎮填報;個人報名則以戶籍鄉鎮為出發地,戶籍地於外縣巿者恕不補助。
二、 補助金額依補助對象出發鄉鎮之主車站至吉安車站之自強號票價定之。
三、 補助金額請於報名系統中依實填報。
109年花蓮縣客語朗讀比賽交通補助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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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市 | 自強號全票來回補助 | 自強號半票來回補助 |
新城鄉 | 90元 | 46元 |
花蓮市 | 46元 | 24元 |
壽豐鄉 | 62元 | 32元 |
鳳林鎮 | 132元 | 66元 |
光復鄉 | 180元 | 90元 |
瑞穗鄉 | 270元 | 136元 |
玉里鎮 | 362元 | 182元 |
富里鄉 | 448元 | 224元 |
秀林鄉 | 114元 | 58元 |
卓溪鄉 | 448元 | 224元 |
萬榮鄉 | 154元 | 78元 |
豐濱鄉 | 180元 | 90元 |